福州公司注册条件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个);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7、募集设立的股东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证券监督监理机构的核准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的原件扫描件。
福州公司注册流程:
1、企业名称核名
申请公司名称核准;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法人股东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证照
法定申请材料经审查核准通过后,可以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营业执照。
4、刻章备案
拿到营业执照后,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福州公司注册部门进行刻章备案。
5、银行开户
营业执照和印章办理完毕后,即可开立基本户,与税务报到无先后顺序要求。
6、税务报到
营业执照和印章办理完毕后,方可到 税局进行税务报到。